计算机保险承保指引(4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6-15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指引适用于计算机保险。
二、承保指引
(一)禁止承保业务
禁止承保受联合国制裁及保监会监管限制的业务。
承保政策业务类型说明事项
禁止承保
1、标的为非法占用或处于危险状态的业务;原则上一律不得承保,如特殊情况需承保必须上报总公司,充分说明理由。
2、被保险人管理混乱、标的使用保管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等风险防范措施没有保证的业务;
3、标的残破陈旧、达到或超过规定折旧年限、质量低劣或维护保养不善;
4、标的未配有断电保护装置及稳压设备或不间断电源(UPS)的业务;
5、损失记录不良,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风险防范措施,且承保条件无法改善的业务。
(二)谨慎承保业务
谨慎承保业务的前提是不在禁止承保业务范围内。分公司核保人员在审核谨慎承保业务时,须在核心业务系统说明同意承保的理由。
承保政策业务类型说明事项
谨慎承保
1、标的处于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业务;要求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及设备,并设置一定的免赔条件。
2、保险期限超过12个月、或加上临时期限超过18个月的长期业务;合约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