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保险承保指引(4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6-12
一、适用范围
本部分指引适用于现金保险。
二、承保指引
(一)禁止承保业务
禁止承保受联合国制裁及保监会监管限制的业务。
承保政策业务类型说明事项
禁止承保
1、被保险人账册不全、财务制度不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没有保证的业务;原则上一律不得承保,如特殊情况需承保必须上报总公司,充分说明理由。
2、损失记录不良,未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风险防范措施,且承保条件无法改善的业务;
3、中国大陆境外且无中国利益的标的。
(二)谨慎承保业务
谨慎承保业务的前提是不在禁止承保业务范围内。分公司核保人员在审核谨慎承保业务时,须在核心业务系统说明同意承保的理由。
承保政策业务类型说明事项
谨慎承保
1、管理不善、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具有较高索赔倾向的企业;1、必须进行风险查勘,要求企业账册齐全、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到位,并设定较高的免赔额/率;
2、应严格控制。
**2、保险期限超过12个月、或加上临时期限超过18个月的长期业务;合约不支持。
**3、超赔业务、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业务;合约不支持。
*4、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超过RMB200万的空运;一般不单独承保空运,如同时投保常规现金险,可根据总体保费设定合适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