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承保政策(10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5-15
第一章 总则
一、涉及下面任何一项家财险业务都必须提交总公司核保:
(一)超出分公司业务管理授权范围的业务;
(二)超过分公司核保权限的业务;
(三)需增加附加自留额的业务;
(四)临分分入或分出业务;
(五)因特殊需求拟承保的禁止承保业务;
(六)涉及拆分危险单位的业务;
(七)谨慎承保业务类型中标*的业务。
二、应严格执行公司报备的条款和费率规章。
三、禁止承保受联合国、欧盟、美国制裁及保监会监管限制的业务。
第二章 家庭财产保险承保政策
一、禁止承保业务
(一)禁止承保建筑物类型
1、违章建筑;
2、砖木结构、木结构建筑或不明结构建筑物及其内部财产;
3、施工质量不合格、危房、年久失修的建筑或简易建筑及其内部装修和财产。
(二)禁止承保标的
1、塌陷区、沉降区的标的;
2、水灾多发地区(如低洼区、洪泛区、滞洪区、泄洪区)的低层住宅单元及其它建筑(车库、花园等);
3、中国大陆境外的标的;
4、应由其它险种承保的标的,如动物、植物、农作物;交通或运输工具(汽车、摩托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