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渠道产品开发与使用--责任险、家财险的经验介绍(34页)pp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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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互动渠道缺乏适合销售的产品,只能卖车险?”;

“集团内部除了寿险个人营销队伍以外,还有什么我们能借助的资源,以便推进互动销售?”

“既然存在产品闲置现象,已有的产品太多了,而不是太少了。”

我们的解决方案:强化产品包装、组合应用、在现有产品框架下引导客户需求;强化与寿险个险、团险、电销等销售渠道,养老险的合作,提供跨公司组合方案。

以下对互动渠道责任险、家财险的产品设计、使用思路进行介绍。

反馈

主要内容

一、互动责任险开发、使用思路介绍

二、互动家财险开发、使用思路介绍

三、总结


一、监管机关对意外险的要求

中国保监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保监发[2009]91[91号,以下简称经营标准)对保险单部分的要求:保险单应当载明下列信息: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投保人姓名或名称、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免责条款提示,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

核心问题:意外险必须列名承保。个单业务应在保单中列明被保险人姓名,团单业务列明被保险人清单。

问题:部分意外险很难做到列明承保

《经营标准》叫停了卡折式意外险业务,不符合以下出单管理要求的卡折式意外险于20102010年77月11日停止出单:

1. 销售意外险,应实现系统联网电脑出单,禁止手工出单或脱机打印。

2. 意外险出单系统应与核心业务系统实时对接,保单信息内容应当实时完整记录在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

3. 意外险出单系统应与单证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卡折式意外险指以自然人为投保人、保险人事先确定保险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及保险合同其他约定内容,并印制在卡折式定额保险单上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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