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货运险业务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3页).pdf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0-04-07

为促进货运险业务又好又快发展,规范货运险操作规程,并结合我公司货运险业务管理模式及开业以来出现的问

题,现将公司对预约货运险业务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明确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预约货运险是对有长期货运险业务的公司,保险双方通过签订保险协议或开口保单方式,将被保险人一定期限(通常是一年)内运输的货物实行预约统保的一种保险方式。预约货运险协议与随后逐笔签发的单独的保险单或起运通知书共同完成预约保险的业务实践。

预约保险协议仅对货物保险的承保条件和总的金额、保险期限等做约定,每票货物起运时,被保险人仍需将运输情况向保险人履行通知义务。保险人据此签发保险单。不在此范畴的货运险业务,分公司不得以预约货运险协议方式承保。

二、预约协议签订

1、协议样本

各分公司与客户签定预约保险协议时应参照总公司下

1,避免因设计缺陷带来潜在或额外风险。

2、协议内容

签订预约协议时, 必须列明预估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上报时还应写明手续费标准)、保险标的、免赔额或免赔率、投保手续、每次运输限额、协议终止条款等关键要素。不允许在协议中加载“放弃代位求偿条款”。

3、协议签订

(1) 货运险预约保险协议的被保险人不能为承运人(对货物具有所有权的承运人除外),以避免出现理赔纠纷或放弃向承运人的追偿。

(2) 不得与个人及独立于供货商与采购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货运险预约保险协议(物流企业应使用物流责任保险条款对其进行相应保障)。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预约货运险业务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3页).pdf

所需圈币:56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