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中心支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页).doc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3-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 ,根据总公司《XX保险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是有效防范洗钱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各机构应遵照本细则,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三条 各机构应严格按照遵守保密原则,对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信息妥善保管,非依法律规定,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泄露。
第四条 本细则中所有涉及核心业务系统、SAP系统和反洗钱报文系统的操作流程参见反洗钱系统操作手册。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
第五条 客户身份识别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即在与客户进行保险交易的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了解客户、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以及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及时发现客户的洗钱风险和恐怖融资风险。
第六条 客户身份识别涉及的业务环节包括:客户新建、投保、批改、赔付、财务收付款、渠道、客服和接触、收集、判断客户信息的环节。
第七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各经营机构应对客户身份重新进行识别,并完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一)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二)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