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基础理论--第三节 核保的对象_风险(2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20-02-21

作为经营风险的保险公司本身的经营具有一定的风险,核保的根本目的就是筛选出合格的保险标的以使保险公司避免经营上的风险。因此核保过程的本质就是风险选择。了解核保,首先需加深对“风险”概念的认识。

一、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偶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它反映在:第一、发生与否不可预料,如意外伤害事件;第二,明知其会发生,但发生时间不可预料,如人的死亡;第三、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结果不可预料。人身保险所承担的风险,其发生率随年龄而变动,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承保的风险就个体而言其发生率和损失程度不能预测,但对群体而言是可以预测的。但并非所有的危险都可以用保险的形式来承担,可保的风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保险人为了保证经营的安全性,必须对风险进行选择。

二、可保风险及其特征

可保风险即在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范围内可接受承保的风险。可保的风险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偶然的、意外的;

2.风险的发生必须是可能的或不确定的

3.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而无收益可能的风险

4.风险必须是由大量性质相同的且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部分组成。

三、风险的类型

(一)依据核保的内容分类:健康风险和非健康风险。

1.健康风险:在众多风险因素中,尤以健康风险因素对死亡率的影响最大。因此,健康风险也成为寿险核保的首要考虑因素。一般来说,核保时需要考虑的健康因素包括:年龄、性别、环境、健康状况、特殊嗜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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