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销售支持部门考勤休假制度(7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20-01-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职工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假期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其它分支机构的全体全职在职销售支持部门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考勤管理分别由行政人事部和分公司行政人事岗负责(以下除详细表明外均简称“行政人事部门”),总公司行政人事部不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考勤
第四条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相应年度考核、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各岗位的上下班时间,由公司按工作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做出安排。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按照设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记录。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平均为40 小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固定的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8:30
午餐时间:12:00-13:00
下班时间:17:30
第七条公司每个月考勤周期为:上个月16 日至本月15 日,每个月计薪天数统一按照国家规定的21.75 天计算。
第八条迟到、早退规定
(一)迟到:考勤记录显示的上班时间如果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每月两次、每次半小时以内的迟到免于扣款,超过两次或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除按照缺勤相应时间扣款外,还加扣每次10 元的迟到扣款(以月计薪天数、每天八小时工作时间和员工税前工资为基数,扣除缺勤期间工资)。扣款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二)早退:考勤记录显示的下班时间如果在规定的下班时间前即为早退。早退者除按照缺勤相应时间扣款外,还加扣每次10 元的早退扣款(同上款相关规定)。扣款按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缺勤与旷工规定
(一)缺勤是指有合理理由并经本部门负责人事前知晓及同意而未到岗工作的情况,缺勤经完善相关手续后可认定为各种休假并按照公司相应休假规定执行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