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小额人伤快赔操作指南(13页).ppt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9-12-10

“人伤快赔”案件是指被保险车辆发生双方道路交通事故并直接造成三者人员损伤,或发生单方事故并造成本车人员受伤,我司将分别在交强险限额或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范围内,现场对人伤赔偿进行调解服务,并与被保险人、伤者签订三方一次性人伤赔偿协议的处理方式。“人伤快赔”案件人伤损失及随身衣物损失合计定损金额原则上不高于3000 元。

小额人伤快赔定义

小额人伤快赔适用范围

1.保险责任明确,标的车交强险在我司投保且排除无证、醉酒驾驶、故意肇事、碰瓷。

2.事故责任明确,经现场查勘确认,双方协定责任的无需交警认定,事故双方不同意现场处理或无法协定事故责任的,需交警认定。3.人伤损失明确,伤者有可见的外伤(擦伤、挫伤、划伤、红肿等表现)

4.当事双方均在事故第一现场,且伤者尚未诊治;或伤者经初次诊治后24小时内,当事双方在约定地点协商并同意快速处理,但原则上应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处理结案。5.现场查勘员、车物核损员、人伤核损员确认三者人伤及财产损失在3000元内,且财产损失不超过500元。

小额人伤快赔必备单证

1.三证一卡一书(驾证、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经现场查勘,协定责任的可免)

3.现场照片、人伤伤情照片、现场查勘报告。

4. 门急诊病历、门诊发票、检查报告(未诊治的可免) 

5.三方签字的《车险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

标准动作——车险查勘员

①接查勘调度后,第一时间联系报案人,询问事故双方所在位置、案件情况、伤者伤情及救治情况,提醒报案人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双方均在同一地点等待处理,则应告知估计到达的时间。

②查勘员应向报案人主动提示“人伤快赔”服务并询问客户服务需求。客户有明确快速处理意向的,应提供“人伤快赔”服务。

③双方有明确调解意向但另约定时间协商的,查勘员应在查勘报告中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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