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人伤法务理赔运营模式调整工作方案(9页).doc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9-12-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人伤法务条线人员的管理,明确人伤案件处理流程和各环节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提高人伤法务岗人员工作效率和价值,挤压人伤案件理赔水分,达到减损降赔、增质增效目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人伤案件是指发生理赔案件涉及人员受伤或死亡的赔案。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三条 人伤法务岗包括总公司客服部人伤法务室人员、直管人伤法务人员和部分分公司兼职人伤岗人员。

(一)总公司客服部成立人伤法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XX,总公司客服部人伤法务室分为两个小组:

1.人伤法务组,组长(兼)XX,组员XX、XX。

2.非车险人身理赔组,组长XX,组员待定。

(二)直管人伤法务人员原则上按照人员属地及便于管理的要求暂时实行四个片区人伤法务运营模式,后续随着运营情况进一步优化。

1.XX片区(XX、XX、XX、XX):组长XX,组员XX、XX等。

2.XX片区(XX、XX、XX):组长XX,组员XX、XX。

3.XX片区(XX、XX、XX):组长XX,组员XX、XX等。

4.XX片区(XX、XX、XX、XX):组长XX,组员XX、XX等。

(三)分公司人伤内勤岗。根据业务规模,各分公司增设1-3个人伤内勤。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 总公司客服部人伤法务室人伤法务组人员负责片区人伤法务人员的总体调派、工作指导、监督、培训等管理职能;负责3万元以上车险人伤案件常规审核、全区涉及诉讼案件审核、追偿;负责车险人伤数据分析等审核、指导、协调及法务管理与培训工作;负责代位求偿、合作维修厂送修管理、专票抵扣管理、追偿奖励审核、指导、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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