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事及重要职员责任保险提案简报(52页).ppt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10-13
目次
壹、推动D&O缘由
贰、公司及董监事可能遭受赔偿请求之法令
参、公司及董监事可能遭受赔偿请求之讼源
肆、董监事及重要职员责任保险( D&O )简介
伍、目前办理D&O责任保险之保险公司资讯
陆、访价案例
玖、附件
捌、提请决议事项
柒、建议方案
壹、推动D&O缘由
一、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协助公司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同时鼓励人才勇於任事,并有助於强化公司治理。
二、配合推动政府政策:
配合推动行政院「强化公司治理政策纲领暨行动方案」及行政院开发基金会第82次管理委员会议决议。
三、降低董监事及公司承担风险:
藉由董监事责任保险商品,降低公司经营阶层之法律及财务承担责任,适度减缓公司承担之未知风险,转嫁董监事及公司因执行职务的可能所生之损害。
贰、公司及董监事可能遭受赔偿请求之法令
民法
资料来源:整理自美商环球、安达、富邦、国泰、泰安等公司D&O保险契约等资料
贰、公司及董监事可能遭受赔偿请求之法令(续)
一、民法:
第28条(法人侵权责任)
法人对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权之人因执行职务所加於他人之损害,与该行為人连带负赔偿之责任。
第184条(一般侵权行為)
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风俗之方法,加损害於他人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