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诚产险个人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0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10-10
在本条款中, “保险人”指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合同构成
安诚财险个人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以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2 投保范围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保险人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4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并于保单上载明,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5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如该金额有所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6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经保险人审核后同意可续保时,保险人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交费期间和交费标准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7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类别分为以下六种,投保人可以任选其一投保,亦可选择多种同时投保。
保险责任类别
对应的保险事故
乘坐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踏入民航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