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客服理赔部全损车处置管理规定(6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11-11
为进一步加强车险理赔成本管控,更好推进全损残值拍卖减损工作完成,优化全损车处理流程,总公司客服理赔部特制订全损车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全损车推全标准
大额车损残值拍卖:针对大额事故车辆,公司与修理厂、客户沟通,预估车辆修理价格A ;通过拍卖渠道询价,获得拍卖底价B。车辆实际价值C减去拍卖底价B,其差值D作为定损的最高限价,若A大于D,则通过拍卖方式处理;若A小于D,则通过修理方式处理。
二、适用范围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故车辆,各机构不得自行处置,须通过残值拍卖方式处理。
(一)事故车辆估损达到该车实际价值的50%以上;
(二)盗抢追回车辆;
三、责任人
分公司重案或核损岗作为责任人,负责审核所辖机构事故车是否达到全损标准的审核。
四、操作流程
(一)大额车损上报
分公司重案或核损岗应在接到地市定损人员大额车损预报24小时内通过OA对大额案件进行审批,达到全损的案件需通知机构查勘责任人将大额车损案件的相关材料应包括《事故车辆情况说明表》即拍卖公司寻残表、车辆照片(至少应涵盖外观照、车架号、重点损坏部位、行驶证等)、当地报价函等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分公司残值管理岗进行寻残。
大额事故车辆在没有确认赔偿方案前暂缓拆解。
(二)预估修理价格( A )
地市定损人员先行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综合修理厂及客户意见,上报分公司重案或核损岗位预估车辆修理价格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