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19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09-25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本市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数额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界定范围的生产加工型和经营服务型小企业,根据《XX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达标申请、外部评审(对涉及矿山、危化品、建筑、电力、港口等行业领域的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32项二级要素。
3.小企业及评审组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 本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为大于或等于75分,且该小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7.本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证书等按照《XX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XX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述 实际得分
一、目标
1.1目标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并制定考核办法
0.5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
无考核办法的,不得分;
缺一个部门或岗位目标责任和考核方法的,扣0.1分
对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指标实施情况保存有关记录资料
0.5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记录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