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比例再保险合同规范》编制说明(5页).pdf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09-28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达的团体标准编制任务,计划编号2017008-IAC,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归口管理。本标准的起草工作小组由多家再保险公司、直保公司组成,共同完成此项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背景与意义
再保险合同是规范再保险业务开展中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之间权利义务的双方合意。由于再保险交易的专业性强、复杂性高,再保险合同文本条款较多且文字表述较为繁复,加之再保险交易诞生于境外,合同文本多由外文合同翻译而来,因而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时常因合同文本的表述产生分歧。再保险实务中经常出现交易双方就责任范围、费率等重要业务条件达成一致,但迟迟无法签署合同的情形,其根源往往在于双方就某些合同条款的理解有歧义,严重影响了再保险的交易效率。更有甚者,由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再保交易双方产生了争议,进而发生了诉讼及仲裁案件。以上问题的发生均体现了再保险合同目前的适用困境。当此之时,制定行业推荐适用的再保险合同范本,并对合同条款、关键术语进行解释,有利于提升再保险交易的效率,更进一步可以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另一方面,随着保险业改革的全面深化,保险公司治理及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事件频发。在此背景下,保监会坚持预警与防范化解相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新监管环境下,起草相应的团体标准有助于再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一、标准编制原则
1. 一致性原则
本标准参考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标准化资料,且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相承接,与我国再保险业务方面的规定相一致。
2.规范性原则
本标准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编制程序及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写,保证标准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性。主要包括人身再保险合同中的比例再保险合同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合同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