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68页).pdf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9-09-30

一、总体要求

(一)数据格式。

人民银行检查组使用本规范要求保险机构提取数据时,可要求保险机构提供EXCEL、文本格式或MYSQL 等数据库文件格式。保险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检查组要求制作相应格式数据,如采用数据库文件格式,应按照本规范定义的字段类型和长度提取数据。如采用文本格式(CSV、TXT 等),应采用UTF-8 或GBK 编码格式, 换行符为CR+LF(Windows),确保分隔符与数据内容有效区分,在字段内容加半角双引号,以“|”分割。如“张三”|“18”|“男”。可按照时间、网点等口径分割数据,涉及到特殊符号的,一律使用半角。

(二)数据内容。

原则上,要求保险机构的业务系统(或专门对接监管部门提取数据的系统)中设置的数据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中所列的全部数据项目,并在日常工作中将数据内容录入系统。保险机构在向人民银行检查组提供数据时应据实完整提供,真实反映本机构数据情况,禁止修改源数据以满足规范要求。

所有字段内容均为必填项(允许根据规范要求填替代符,不允许填空值),如果系统未采集某数据项目内容或该项目不适用某业务的(如财险业务无需提取受益人信息、寿险业务无需提取保险标的信息等),字符型数据项用“@N”替代填写,数值型数据项用“-9999”替代填写。对于填写数字编号的数据项目,若填写规则内未包含所有类别,可以从“61”新增编号,并提供数据字典向检查组说明。金额数值默认单位为元。异常交易排查分析记录不设定统一格式,保险机构根据检查组要求另行提供。

二、接口规范定义及说明

(一)tb_company 机构对照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被检查对象所属法人机构及其全系统内所有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产品)的分支机构或部门条线,每个分支机构或部门生成一条完整的记录。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保险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接口规范(68页).pdf

所需圈币:70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