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政策解读(4页).pdf

已下载:6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9-09-03

XX月XX日,我局会同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转发了《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XX监管局XX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XX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了在我市重点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若干个举措。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加深入了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现对有关保险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一)政策法规要求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到,要求“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矿山、建筑施工、金属冶炼、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9年印发《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XXXX号)提出基本要求,保险范围主要是事故死亡人员和伤残人员的经济赔偿、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企业可以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缴纳风险抵押金中任选其一。未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如果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可不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是对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缺陷

一是占用企业大量资金,加重企业负担;二是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过低,不足以应付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开支,加重政府负担。三是企业发生事故后没有救济途径,往往陷于被动局面,甚至因此破产。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政策解读(4页).pdf

所需圈币:65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