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香港)「旅游综合保险」保险单条款(12页).pdf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9-07-21

鉴於保险单持有人及「被保险人」已给付或同意给付保费,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本公司")将依照本保险所载承保条款、除外责任及批单,同意支付赔偿予「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之「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如属死亡赔偿)。本保险之赔偿乃按发出之保险单上所列,并可按本公司发出之任何认可批文而修订。

保证声明

保险单持有人及「被保险人」声明并据实相信各「被保险人」绝不会违反「医生」的嘱咐或仅為获得医療而外出旅游。各「被保险人」更清楚明白任何现「已存在之伤病」或先天性之「疾病」皆不在承保之列。各「被保险人」保证对已安排而又必须取消或缩短旅程之事绝不知情。

承保区域范围

若无特别声明於权益条款,本保险单之所有保险权益适用於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世界各地。

释义

本保险单内所有有关词语之单數字词将包含眾數意义而相反亦然;另含阳性的字词将包含阴性及中性;除非内文另有註明,下列词语将以下列定义阐释。

1. 「意外」指因暴力、外在及可見因素引致而完全非所能控制之事故。

2. 「恐怖活动」指任何人士,不論是个人行动或代表或与任何组织或政府有聯系,為政治、宗教、意識形态等的目的包括意图影响政府和/或引起公眾恐慌所作出的暴力行為或其威胁。

3. 「身体受伤」乃指纯因上述定义之「意外」,而非涉及其他原因所引致之受伤。

4. 「紧密业务伙伴」指「被保险人」生意上之合伙人。

5. 「合理医療费用」就医療费用而言,乃指被保范围内之「意外」事故或病症所须,并经「医生」建议认為需要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但不得超过该项服务一般正常的收费。

6. 「家居物品」指「被保险人」之所有傢具、陈设品、家居电器、家居及个人用品包括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使用之家庭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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