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合同(1页).pdf
已下载:9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07-04
甲方:投保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原则下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乙方基于甲方合法利益,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网络平台为甲方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如下主要专业保险经纪服务:
(一)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二)应甲方需求,协助处理重大、复杂赔案索赔;
(三)应甲方需求,在保险合同期限内提供保险咨询;
(四)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2条 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乙方承诺不因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专业保险经纪服务向甲方直接收取任何咨询费、服务费。
第3条 甲方/投保人须依法履行包括按时缴纳保险费、如实告知保险标的及被保险人有关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4条 乙方已将乙方公司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以《客户告知书》形式在线告知甲方,甲方已在线知晓该等告知内容。
第5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以数据电文等形式在线签订,自签订之时起成立生效,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第6条 其他
1、除本合同约定外,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必要时,甲方需向适时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3、本合同受中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管辖并据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