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精算专题(1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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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点】通过本章学习,掌握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及改革思路,理解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隐性债务定义及测算方法,了解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精算平衡赤字和空账含义及测算方法,掌握统筹区内养老保险精算估计的方法,了解主要精算假设对测算结果的影响。

【关键概念】

“老人” “中人” “新人” 过渡性养老金 统账结合 隐性债务 空账 计发月数 

第一节  我国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及现状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是国家劳动保险。新中国成立不久,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是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因此,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只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企业的财产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占有,国有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还属于“统收统支”的模式,所以,在当时,退休费用的多少对企业的影响不大。企业只是代国家发放养老金。社会保险实际上变成企业保险。另外,从养老金的筹集形式看,当前一代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从当期的企业利润中提取的,在本质上还是一种完全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尤其是在实行国有企业“利改税”后,为了消除新旧企业的退休包袱差异,中央政府开始重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问题。早在1982年,很多政府领导和专家学者就提出要改革我国的退休养老制度,实行社会养老保险。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试点,1997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1997国发[26]号文)。该决定统一了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改革模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基金积累制。

根据此决定,所有的参保人员分为三类:

1.“老人”,即在此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

2.“新人”,即在此决定实施后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

3.“中人”,即在此决定实施前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后退休的人员。

针对不同的人群,具体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不一样(详见表5-1)。

无可否认,“统账结合”模式的提出确实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了一种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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