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重大保险项目联动拓展管理办法(8页).doc

已下载:12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9-05-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非车险跨越式发展战略,建立总部职能部门间对重大保险项目的联动拓展机制,提高重大保险项目拓展的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部各职能部门,包括履行重客业务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重客业务管理部门”)、履行承保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承保管理部门”)和履行再保险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再保险管理部门”),应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开展工作,各部门要勇于担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保险项目拓展工作。航运保险运营中心按其相应职能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重大保险项目是指预计我司份额内保费大于100万元的非车险项目,或全国性重点客户业务,即按公司重点客户管理分级标准为VIP Ⅰ级客户业务,包括续保业务。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险项目,重客业务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按重大保险项目管理的,可适用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 重大保险项目联动拓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客户为中心”原则,围绕客户一揽子保险需求和一站式保险服务,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改善客户服务体验,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二)“以市场为导向”原则,强化市场对标,强化结构对标,提升市场拓展能力,提高业务拓展效果。
(三)“以效益为前提”原则,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有效益的规模,实现综合效益,发挥示范作用,提高市场影响力。
(四)“以合规为底线”原则,秉承合规理念,坚持合规经营,加强过程管控,防范合规风险,守牢合规底线。
第五条 对于分公司提出的需要总部支持拓展的重大保险项目,由重客业务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办理。
第二章    拓展准备工作
第六条 总部各职能部门应提前着手重大保险项目的拓展规划和服务规划,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密切沟通,积极配合,最大限度做好重大保险项目的拓展准备工作。
第七条 重客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目标客户数据库,并在每年1月20日之前以及每个季度首月10日之前,在充分征求分公司需求基础上,根据拓展需要统计在当年和当季度需要拓展的重大保险项目,包括续保项目和拟承保的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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