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6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9-04-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遵循勤俭办企业的原则,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办〔2012〕457号)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配置原则(试行)》,结合公司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包括计划单列市分公司)。
第二章 车辆配置管理
第三条 配置的基本原则是满足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需求,确保公司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公司重要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四条 车辆配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配置原则制定。
第五条 公司领导用车原则上按照8年或超过25万公里进行更换,替换下来的车辆报废期前用作一般公务用车,其他车辆按照报废期进行更换。
第六条 公司公务车辆配置、使用管理归口部门为总经理工作部。省级分公司公务车辆配置、使用管理归口部门为省级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行政部)。
第三章 车辆预算、购置计划和费用管理
第七条 公司执行公务用车车辆统一预算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年度车辆预算,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制订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年度计划。省级分公司负责编制本部公务用车更新和购置年度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八条 公司公务用车车辆的购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定,列入当年车辆预算管理,总经理工作部具体承办。省级分公司配备公务用车须经公司审批后在当地自行购买。
第九条 公司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应按照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单车费用统计管理,对运行费用,即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各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第一条 为加强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行为,遵循勤俭办企业的原则,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办〔2012〕457号)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配置原则(试行)》,结合公司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省级分公司(包括计划单列市分公司)。
第二章 车辆配置管理
第三条 配置的基本原则是满足公司业务活动的基本需求,确保公司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公司重要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四条 车辆配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配置原则制定。
第五条 公司领导用车原则上按照8年或超过25万公里进行更换,替换下来的车辆报废期前用作一般公务用车,其他车辆按照报废期进行更换。
第六条 公司公务车辆配置、使用管理归口部门为总经理工作部。省级分公司公务车辆配置、使用管理归口部门为省级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行政部)。
第三章 车辆预算、购置计划和费用管理
第七条 公司执行公务用车车辆统一预算管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批复的年度车辆预算,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制订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年度计划。省级分公司负责编制本部公务用车更新和购置年度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八条 公司公务用车车辆的购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定,列入当年车辆预算管理,总经理工作部具体承办。省级分公司配备公务用车须经公司审批后在当地自行购买。
第九条 公司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应按照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实行单车费用统计管理,对运行费用,即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各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降低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