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业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精算实务处理准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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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业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精算实务处理准则
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精算实务处理準则修订对照表
目 录
第 一 章:目的 2
第 二 章:适用范围 2
第 三 章:生效日期 2
第 四 章:產品特性 3
第 五 章:研发及管理本类型商品的基本原则 3
第 六 章:利润测试与风险评估 3
第一节:宣告利率之订定 3
第二节:利润测试 4
第三节:风险评估 4
第四节:敏感度测试 5
第 七 章:精算假设 5
第一节:一般原则 5
第二节:各项精算假设 6
第 八 章:区隔资產之原则 7
第 九 章:经验追踪 8
第十章:送审文件 8
第十一章:文件记录及存档 9
第十二章:其他 9
第十三章:与本準则不一致 9
精算实务处理準则之补充说明 10
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精算实务处理準则
第 一 章:目的
**精算学会(以下简称本学会)提出「利率变动型年金精算实务处理準则(以下简称「本準则」),做為精算人员从事利率变动型年金商品的研发、定价、利润测试、风险评估、风险準备、资本适足规划等相关工作时,技术遵循之依据。
本準则同时可以协助精算人员在执行业务时能够符合「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準则」第九条及「保险业签证精算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之相关要求。精算人员应依据本準则从事精算工作并符合相关法令规定。
本学会同时拟定「精算实务作业之补充说明」搭配本精算準则,针对实务作业可能面临之问题,提供精算人员实务作业之处理方法。
第 二 章:适用范围
1.本实务处理準则适用范围包含躉缴、分期缴及弹性缴之利率变动型递延年金的个人与团体保险契约,在此范围内,不论其提领或解约价值是否会根据市场价值而调整,都应适用。
2.本实务处理準则不适用於投资型年金保单。本实务处理準则也未将利率变动型即期年金、以及利率变动型递延年金保险年金开始给付日起转换為即期年金时相关的精算实务原则纳入讨论范围。
3.本準则未规定之事项应依商品特性遵循其他险种之精算準则或主管机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