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司销管条线部门设置、岗位编制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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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各分公司销售条线的管理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提高对机构建设、渠道拓展、团队发展和销售人员管理的能力,便于总公司对口管理,特制定销管条线部门设置、岗位编制及人员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部门设置
第一条 各分公司成立销售与渠道管理部,并在办公职场显著位置标明部门名称。
保费规模在5000万以下的分公司设立销售与渠道管理部后,可以与业务管理部合署办公,一套人员二个部名称。

第二章 岗位编制
第二条 分公司销售与渠道管理部的岗位编制按照上年度保费规模和本年保费计划的平均值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销管条线岗位编制和人员配置表
保费规模    人员配置标准    备注
2000万以下    1人    根据分公司整体编制情况配置,可为兼职人员。
2000万(含)-5000万    1人    必须为专职人员。
5000万(含)-1亿    2人    可根据分公司情况,2人可以有1人为兼职(指部门外兼职)。
1亿以上    2+X人    1亿以上保费规模,可以每增加1亿增加1人,4人为上限。每增加5000万以上,可以申请增加0.5个编制。
第三条 销管岗位编制为部门经理、渠道管理岗、团队管理岗。按照配置表人员编制2人以上的分公司可配置部门经理、渠道管理岗、团队管理岗;人员编制为2人的分公司,销管经理可兼任另一岗位;人员编制少于2人的分公司,渠道管理岗、团队管理岗可以一人兼多岗。
第四条 总公司每年年初核定分公司当年销管条线岗位编制。
第五条 分公司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岗位配置标准配置编制,须上报总公司销售管理部/渠道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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