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非车险理赔代查勘管理实施办法(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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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代查勘管理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章 代查勘委托处理权限
第四章 代查勘委托流程及工作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车险理赔代理查勘工作,提高承保机构异地出险赔案的理赔效率和质量,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维护公司信誉,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XX保险公司非车险理赔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代查勘工作系指出险地机构接受承保机构的委托,负责代理非车险理赔查勘工作。
第三条代查勘工作遵循“统一部署、服从调配”原则。各级机构不得推诿或拒不授理。
第二章代查勘管理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为公司代查勘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制定、代查勘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分公司业管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本辖区内有关代查勘工作(“本辖区内”系指分公司所在省市及其所辖下级机构所在区域)。
第三章代查勘委托处理权限
第六条被保险人报案金额在人民币50万以下的赔案,由分公司进行代查勘委托。但当案件保险责任和损失原因复杂时,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代查勘管理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章 代查勘委托处理权限
第四章 代查勘委托流程及工作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非车险理赔代理查勘工作,提高承保机构异地出险赔案的理赔效率和质量,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维护公司信誉,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根据《XX保险公司非车险理赔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代查勘工作系指出险地机构接受承保机构的委托,负责代理非车险理赔查勘工作。
第三条代查勘工作遵循“统一部署、服从调配”原则。各级机构不得推诿或拒不授理。
第二章代查勘管理工作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为公司代查勘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制定、代查勘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分公司业管部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本辖区内有关代查勘工作(“本辖区内”系指分公司所在省市及其所辖下级机构所在区域)。
第三章代查勘委托处理权限
第六条被保险人报案金额在人民币50万以下的赔案,由分公司进行代查勘委托。但当案件保险责任和损失原因复杂时,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