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保险理赔实务(25页).doc

已下载:6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8-11-15

第一章  接报案及调度
一、受理报案
坚持“XXXXX”集中报案的原则,所有报案由XXXXX专线归口受理,并详细登记报案情况。
县级支公司或外勤业务人员接受客户报案的,应于接报案后1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最晚应于当天内)转报XXXXX专线。
(一)询问案情
主要询问:投保险别、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分户)名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受损情况、出险数量、估损金额、报案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在受理报案同时,需告知被保险XX护好现场。
(二)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分户)名称、标的识别标码(耳标号)等查询条件,查询保单信息,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了解客户承保及以往理赔情况。
未在系统中查询到承保信息的,询问客户是否在我公司投保,经客户确认后,按无保单报案处理。事后确认保单号的,转为有保单报案。
(三)录入报案信息
在确认客户的出险标的是我公司承保,或无法确认出险标的是否在我公司承保的情况下,均应在报案登记页面中记录报案信息、出险信息、损失信息、处理信息等有关信息。
“损失信息“中,“出险数量”为必填字段,应根据报案人报损数量填写。能繁母猪险、奶牛险出险数量单位为“头”。
(四)重大灾害事故及时报告
发生重大案件时,应勾选“重大案件通报”,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发送信息给相关负责人。报损金额超过系统设定金额时,系统自动提示是否通知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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