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查勘定损人员值班制度(2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8-10-30
第一条 为加强对车险查勘定损人员的管理,保证车险查勘定损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使客户的出险报案得到及时地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四级机构应根据当地出险案件的特点,合理安排查勘定损人员值班,保证节假日、工余时间的出险报案能得到及时地查勘处理。
第三条 三、四级机构应提前制订查勘定损员值班计划表,并及时向呼叫中心报备。如值班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呼叫中心人员。
第四条 查勘定损员必须按值班表规定准时到岗,值班前严禁饮酒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到岗值班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查勘定损员到岗后,应检查车辆、手持查勘设备等查勘定损工具的状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索赔须知、人伤告知单等查勘资料的齐备。
第六条 查勘定损人员值班期间严禁擅离职守。
第七条 查勘定损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呼叫中心的指挥调度,按照各险种流程和实务规程认真做好查勘定损工作。
第八条 查勘定损人员值班期间禁止公车私用、随车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处理其他影响正常值班的事情。
第九条 查勘定损工作中遇到超权限案件或重大可疑案件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条 值班结束后,做好交接班记录,遇未了事宜应做好移交,保证工作的及时衔接。
第二条 三、四级机构应根据当地出险案件的特点,合理安排查勘定损人员值班,保证节假日、工余时间的出险报案能得到及时地查勘处理。
第三条 三、四级机构应提前制订查勘定损员值班计划表,并及时向呼叫中心报备。如值班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呼叫中心人员。
第四条 查勘定损员必须按值班表规定准时到岗,值班前严禁饮酒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到岗值班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查勘定损员到岗后,应检查车辆、手持查勘设备等查勘定损工具的状况,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索赔须知、人伤告知单等查勘资料的齐备。
第六条 查勘定损人员值班期间严禁擅离职守。
第七条 查勘定损人员应无条件接受呼叫中心的指挥调度,按照各险种流程和实务规程认真做好查勘定损工作。
第八条 查勘定损人员值班期间禁止公车私用、随车搭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处理其他影响正常值班的事情。
第九条 查勘定损工作中遇到超权限案件或重大可疑案件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条 值班结束后,做好交接班记录,遇未了事宜应做好移交,保证工作的及时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