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5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8-09-01
企业财产保险是以投保人存放在指定地点的财产物资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1.1 承保
1.1.1 保险标的
1.可保财产
可保财产,是指投保人根基保险条款的规定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财产,即为保险人所接受的财产。
(1)按会计科目表述
(2)按企业财产项目类别表述
2.特约保险财产
特约保险财产,是需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名称和金额方可承包的财产。
(1)不需增加费率,也不需加贴保险特约条款的财产
(2)需增加费率,或需加批特约条款的财产
3.不保财产
不保财产,是指保险人不予承包的财产。
不保原因:
(1)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和商品,其本身的量和质不易估算。
(2)缺乏价值依据,很难鉴定其价值。
(3)损失难以掌握。
(4)承保后与政府的法规法令相抵触。
(5)时时处于危险状态下,发生危险是必然趋势。
(6)应属于其他险种承保。
(7)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承保。
1.1 承保
1.1.1 保险标的
1.可保财产
可保财产,是指投保人根基保险条款的规定可以向保险人投保的财产,即为保险人所接受的财产。
(1)按会计科目表述
(2)按企业财产项目类别表述
2.特约保险财产
特约保险财产,是需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名称和金额方可承包的财产。
(1)不需增加费率,也不需加贴保险特约条款的财产
(2)需增加费率,或需加批特约条款的财产
3.不保财产
不保财产,是指保险人不予承包的财产。
不保原因:
(1)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和商品,其本身的量和质不易估算。
(2)缺乏价值依据,很难鉴定其价值。
(3)损失难以掌握。
(4)承保后与政府的法规法令相抵触。
(5)时时处于危险状态下,发生危险是必然趋势。
(6)应属于其他险种承保。
(7)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