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寿险公司电销万能保险销售管理办法(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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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万能险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试管理以及销售行为管理,保证销售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品质,特制定万能险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批准并开展万能险销售工作的电销中心及所辖业务单位。
第二章 万能险销售资格管理
第三条 从事万能险销售工作的业务人员必须取得万能险销售资格。不具有销售资格者,一律不得销售万能险。
第四条 万能险销售资格由电销中心管理,总公司直复营销部负责资格审批。
第五条 机构按以下条件对电话营销人员进行万能险销售资格的认定:
(一) TSR1 级及以上职级营销人员;
(二)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参加万能险销售资格培训,并通过万能险销售资格考试。
第六条 营销人员在销售万能寿险的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人员日常管理办法(20 版)》第五节中营销人员的对客户沟通要求及《人寿电销业务质检管理办法(20版)》营销人员品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若发现营销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万能险销售资格,并在电脑系统中取消授权:
(一)挂单,即允许其他无销售资格人员以自己的资格销售;
(二)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传说明,或曲解条款、投保规则、保全规则,或擅自修改、变更投保书和保单资料、擅自提高、减低保险费率,私自篡改或曲解产品说明书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万能险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试管理以及销售行为管理,保证销售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品质,特制定万能险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批准并开展万能险销售工作的电销中心及所辖业务单位。
第二章 万能险销售资格管理
第三条 从事万能险销售工作的业务人员必须取得万能险销售资格。不具有销售资格者,一律不得销售万能险。
第四条 万能险销售资格由电销中心管理,总公司直复营销部负责资格审批。
第五条 机构按以下条件对电话营销人员进行万能险销售资格的认定:
(一) TSR1 级及以上职级营销人员;
(二)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参加万能险销售资格培训,并通过万能险销售资格考试。
第六条 营销人员在销售万能寿险的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人员日常管理办法(20 版)》第五节中营销人员的对客户沟通要求及《人寿电销业务质检管理办法(20版)》营销人员品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若发现营销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万能险销售资格,并在电脑系统中取消授权:
(一)挂单,即允许其他无销售资格人员以自己的资格销售;
(二)向客户提供虚假资料或误导性的宣传说明,或曲解条款、投保规则、保全规则,或擅自修改、变更投保书和保单资料、擅自提高、减低保险费率,私自篡改或曲解产品说明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