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险计划的常见问题和答案(16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8-05-03

以下答案是基于简单的假设问题而拟备的,旨在提供一般资料作参考之用。保险计划的承保范围视乎实际情况而定,并以保单内列明的保额、条款、条件及不受保范围为准。
有关雇员的问题
问题1:假如学校要求员工在黑色暴雨警告或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发出期间回校当值,该员工在返校或回家途中
因故受伤,可否索取雇员补偿?
答案1:雇员在恶劣天气下(包括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黑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发出期间),应学校要求回校
当值,在往返学校途中遇到意外受伤,是可获「雇员补偿保险」的保障。
问题2:在恶劣天气下回校当值的员工,是否需要按照《雇佣补偿条例》,在其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四小时内,直接往返工作地点或居所,才受综合保险计划中的「雇员补偿保险」的保障?
答案2:在恶劣天气下(包括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黑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发出期间),应学校要求回校当值
的资助学校的雇员,不管是否在其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四小时内,及是否直接往返工作地点或居所,若途中发生意外,均属于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是可获综合保险计划中「雇员补偿保险」的保障。
问题3:学校员工如在往返学校与家居途中因故受伤,可否索取雇员补偿?
答案3:不可,除非他们使用学校提供的交通工具,或因学校的特别工作安排(例如学校要求雇员上班前到某地方开会或领取文件后才回校工作),或于恶劣天气下应学校要求回校当值,否则雇员日常往返学校途中因意外受伤或身故,不属于综合保险计划的保障范围。
问题4:是否所有在学校工作的员工均可获综合保险计划中的「雇员补偿保险」的保障?
答案4:直接受雇于学校,并且以教育局的津贴支付薪金的员工,可获综合保险计划中的「雇员补偿保险」的保障。
至于其他雇员,即使是直接受雇于学校,但其薪金并非由教育局的津贴支付,学校应为他们另行投购雇补偿保险。
问题5:有些学校以「学校发展津贴」聘请教学助理及资讯科技员及/或使用「行政/修订的行政津贴」聘请校工。这
些员工是否受综合保险计划保障?
答案5:是。有关员工只要与学校有直接的雇佣关系,而他们的薪金是由教育局的津贴支付,便属于综合保险计划「雇员补偿保险」的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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