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5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8-04-10

“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简称“附加交通意外”。在本附加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由主险合同投保人与我们订立。
1.2 合同构成 本附加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附加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1.4 投保年龄 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 天至60 周岁。有效的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60 周岁的,最高续保年龄可延至65 周岁。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 年。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所载为准。
2.4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
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保险事故,我们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乘坐非经营客运业务的机动车或合法营运的公共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5页).pdf

所需圈币:52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