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理赔实务(4页).doc

已下载:7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8-04-03

第一节  报案环节
第一条    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直接向我公司XXXXX专线报案。
被保险人首先向县支公司报案的,接案人员应告知其应向XXXXX专线报案。需要转报案的,应认真记录报案信息,并于接报案后1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最晚应于当天内)转报XXXXX专线。转报案时,必须说明被保险人最初报案时间,并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备核对。因接案人员未及时转报案、不如实转报案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或影响理赔处理质量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般情况下,乡镇政府、畜牧兽医站等机构或保险代办员不得代农户报案。特殊情况下,确需乡镇政府、畜牧兽医站等机构或保险代办员代为报案的,XXXXX专线应认真询问代报案原因,并告知应由被保险人在《出险及索赔通知书》中写明代报案原因并签字确认。
第二条    XXXXX专线接到报案后应做好报案登记,在录入页面中填写标的死亡数量,并及时查抄保单及承保清单。经核实属于保险母猪的,应调度理赔人员到现场查勘。未查询到承保信息的,经询问客户是在我公司投保后,暂按无保单报案处理;查勘后确认保单号和保险责任的,应在24小时内反馈XXXXX专线转为有保单报案。
第三条    能繁母猪险报案原则上应一案一报。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将同一被保险人、同一保单下、同一出险原因、报案时间相近(24小时以内)的案件合并进行报案处理。政府部门实施扑杀的,同一保单项下一次事故作为一个报案处理。
第二节  查勘定损环节
第四条    各省、市级分公司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县支公司的理赔权限。在县支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案件,县支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或XXXXX专线通知后,可直接安排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并进行理赔处理。超县支公司理赔权限的,应提交市分公司理赔中心或省级分公司进行处理。
第五条    能繁母猪险现场查勘率必须达到100%,并应坚持公司人员自主查勘或与畜牧、疫控人员共同到现场查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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