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_第四章 保险合同(85页).ppt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8-04-02
第四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 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
一、保险合同与保险法
(一)保险法概述1 .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保险法包括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 狭义的保险法是指保险法典或在民法商法中专门的保险立法一般不特别指明时保险法是指狭义的保险法
关于保险法的不同定义
◆保险法
◆保险法
◆保险法
◆保险法
2 .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保险业法又称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关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 保险合同法又称保险契约法,是关于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保险特别法是相对于保险合同法而存在的,是规范某一险种的保险关系或规范保险活动某一方面的保险关系的法律和法规
3 .保险法的立法体例与立法方式
制定单行保险法规一般立法体例:
列入商法典
纳入民法典
业法与合同法合并立法一般立法方式:
业法与合同法各自单行立法我国的立法体例:制定单行保险法规我国的立法方式:业法与合同法合二为一
《保险法》的对人效力
《保险法》的空间效力
第3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保险法》的时间效力
旧《保险法》的生效时间:第158条 “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法》(修订)的生效时间:第187条 “本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