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安全检查表及条款(22页).doc

已下载:1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8-01-31

序 号    标准名称  条款    内容
A《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第3.1.2条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 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 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 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 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 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 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 于 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 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 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 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 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 20%。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第3.1.4条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 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 类别确定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第3.1.4条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 大于物品本身重量 1/4 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 积的 1/2 时,应按丙类确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第3.2.2条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 筑面积不大于 300m2 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 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    第3.2.3条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 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 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m2 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m2 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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