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寿要保书填写说明例示(1页).pdf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8-04-20

一、「业务员登录证」?
业务员登录证係业务员所属之保险公司依财政部公佈之「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核发,為具有招揽保险之资格证件,业务员招揽保险时,应出示登录证,并详细告知授权范围。
二、什麼是要保书?
要保书是指要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所填写的书面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职业、地址、电话、身分证字号;受益人姓名;要保事项;要保人、被保险人告知及声明事项、要保人与被保险人签章等。
三、谁来填写要保书?
要保书应由要保人及被保险人本人就有关内容亲自填写并签章,未经契约当事人同意或授权,保险经纪人、代理人及业务员均不得代填写或签章。若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為未成年人,需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於要保书上签章。
四、什麼是「要保人」?
要保人是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契约,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其权利及义务為:
(一)权利:
1.指定各类保险金之受益人。
2.申请契约变更。
3.申请保单贷款。
4.终止契约。
(二)义务:
1.缴纳保险费。
2.被保险人职业或职务变更及保险事故发生之通知。
3.告知义务。
五、什麼是「被保险人」?
所谓被保险人,指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享有赔偿请求权之人。另依保险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以十五足岁以下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险人,其身故保险金之给付於被保险人满十五足岁之日起发生效力;被保险人满十五足岁前死亡者,本公司得加计利息退还所缴保险费或返还投资型保险之保单帐户价值。以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险人之丧葬费用保险金额总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过订立本契约时遗產及赠与税法第十七条有关遗產税丧葬费用扣除额之半数。
六、「要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有什麼关係?
要保人对於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才可以订立保险契约,而依保险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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