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预防应急处理措施(4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12-13

矿井火灾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它能使职工受到伤亡,使煤炭资源和设备受到损失,甚至毁坏整个矿井。搞好矿井火灾预防工作,是全矿职工的责任。
一、矿井火灾概述
矿井地面火灾主要发生在井口及矿井工业广场内的厂房、仓库、井口房、煤仓贮木场等地点;矿井井下火灾主要发生在井筒、井底车场、井下机电硐室、巷道、采掘工作面,采空区、冒顶区等地点。
矿井火灾根据发生原因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矿井外因火灾是由于明火、爆破、电流短路、机械摩擦等原因引起的,矿井内因火灾是由于煤与空气接触,氧化产生热量,热量聚集导致煤自燃引起火灾。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预防为主、防消并举”是矿井火灾预防工作的原则,其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利用可燃性材料建筑,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井下和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其它油脂。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张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3、井下严禁烟火,严禁使用灯泡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照明,严禁拆御矿灯,严禁带电检修机电设备。
4、爆破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炮眼的装药量和炮泥充填量必须符合规定,禁止明火明电爆破。
5、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放炮线严禁出现明接头,严禁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6、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灭火时消耗的材料和工具应及时补足,消防材料和工具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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