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寿险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34页).doc
已下载:2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7-12-08
总则
1.1 为了防止洗钱活动,促进合规经营,规范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总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我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1.3 总公司合规法律部是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3.1 制定或会同、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操作规程;
1.3.2 协助开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
1.3.3 对总公司相关部门上报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终审,及时沟通相关部门或下设机构对数据进行补充和修正,并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
1.3.4 汇总、分析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并进行形式审核,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
1.3.5 对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培训;
1.3.6 评估、检查、考核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落实与执行;
1.3.7 定期监督、检查、回顾总公司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加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管理;
1.3.8 其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管理工作。
分支机构合规法律岗所在部门是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4.1 制定或会同、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
1.4.2 对分支机构各部门或各下设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终审,及时沟通相关部门或下设机构对数据进行补充和修正,并按时向总公司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4.3 对分支机构各部门、各下设分支机构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培训;
1.4.4 评估、检查、考核分支机构各部门、各下设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落实与执行;
1.1 为了防止洗钱活动,促进合规经营,规范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总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我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1.3 总公司合规法律部是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3.1 制定或会同、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操作规程;
1.3.2 协助开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
1.3.3 对总公司相关部门上报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终审,及时沟通相关部门或下设机构对数据进行补充和修正,并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
1.3.4 汇总、分析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并进行形式审核,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
1.3.5 对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培训;
1.3.6 评估、检查、考核总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落实与执行;
1.3.7 定期监督、检查、回顾总公司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加强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管理;
1.3.8 其他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管理工作。
分支机构合规法律岗所在部门是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4.1 制定或会同、督促各相关部门制定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实施细则;
1.4.2 对分支机构各部门或各下设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进行终审,及时沟通相关部门或下设机构对数据进行补充和修正,并按时向总公司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1.4.3 对分支机构各部门、各下设分支机构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培训;
1.4.4 评估、检查、考核分支机构各部门、各下设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落实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