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车险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管理办法(3页).doc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11-02

为了严格控制理赔成本,挤压理赔水分,提高理赔管控能力,加强对车险重大疑难案件的管理,规范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流程,更好地促进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处理原则
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坚持依法合规、效益第一、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理赔服务的原则。
二、机构、权限设置和职能
根据业务需要采用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会议过程中讨论事项及处理结果应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完整的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登记簿。
(一)机构设置
省分公司成立车险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小组:
组  长:省分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小组成员: 
会商小组办公室设在车险业务管理部
(二)权限设置
省分公司分级设置车险重大案件的核价核损、核赔等审批权:
6万元以下的案件,由车险部核价核损、核赔人员审批;
6万元(含)至10万元的案件,由车险部核价核损、核赔人员审核后提交车险部负责人审批;
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案件,由车险部核价核损、核赔人员审核后提交车险部负责人审核,再提交省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由车险部核价核损、核赔人员审核后提交车险部负责人审核,再提交省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最后提交省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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