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7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10-29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有些生产的原料、成品都不危险,但生产中的条件变了或经化学反应后产生了中间产物,也就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例如,可燃粉尘静止时火灾危险性较小,但生产时,粉尘悬浮在空中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则能爆炸起火,而储存这类物品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与此相反,桐油织物及其制品在储存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因为这类物品堆放在通风不良地点,受到一定温度作用时,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会导致自燃起火,而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此种情况,所以要分别对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
一、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储存物品的分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物品本身的火灾危险性,吸收仓库贮存管理经验,并参考《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相关内容而划分的。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其分类及举例见表2-2-3。
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一)甲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Ⅰ级易燃固体\Ⅰ级易燃液体、Ⅰ级氧化剂、Ⅰ级自燃物品、Ⅰ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遇火而发生爆炸。
(二)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Ⅱ级易燃固体、Ⅱ级易燃液体、Ⅱ级氧化剂、助燃气体、Ⅱ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三)丙、丁、戊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丙、丁、戊类物品的分类主要是根据有关仓库和储存管理情况划分的。
(1)丙类。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类、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作用时能发生燃烧,即使火源移走,也仍能继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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