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分公司种植业保险理赔管理规定(1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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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强化理赔风险管控,确保查勘定损科学、规范,赔款支付及时足额到户,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6号)和中保协《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指引〉的通知》(中保协发﹝201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各级理赔人员应结合本规定,明确职责范围,严格内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一、种植业保险理赔操作流程图
二、报案管理
(一)各中心支公司应向所有投保农户公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XXXXXXX)。
(二)为加强农业保险报案管理,严控业务系统外记录报案,规范分支机构转报案和非被保险人代报案流程,确保报案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录入业务系统,承保公司要做好宣传。出现小面积受灾的时候,客服专线接报案人员应及时录入报案信息;出现大面积受灾的时候,以村为单位统一报案,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应及时调度外勤人员查勘受灾现场。对个人的报案,客服专线应向报案人做好解释工作,引导他们以村为单位统一进行报案。
(三)客服专线接到报案后,应通过保单号码或被保险人名称等信息查询出保单信息,询问并登记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经过、报损数量(亩数)、报损金额、报案人姓名、身份、联系电话等报案信息,在业务系统中生成报案记录,并及时调度查勘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同时,应告知被保险人保护好现场。
(四)如发生大面积灾害、疫情或损失较为严重的保险事故,接案人员应根据案情需要,及时将出险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及上级领导,如条件满足应立即启动重大灾害理赔服务应急预案。
(五)客服专线应建立报案数据定期清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对于重复报案、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报案,应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做撤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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