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承保实务规程(试点地区试行版)(78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8-21

目    录
第一节    承保信息采集    1
一、原始资料收集    1
二、保险人须履行的告知义务    2
三、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    3
四、免责事项说明书    5
五、投保险种    5
六、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确定标准    8
七、特别约定    12
八、保险期间    13
九、验车验证    14
第二节    承保信息记录    17
一、投保单录入整体要求    17
二、保单要素录入规范    20
三、团单录入流程    31
四、新技术应用——二维码扫描    35
第三节    保费计算    37
一、选用费率表    38
二、通用客户群分类方法    38
三、商业险标准保费、应交保费计算方法及有关规定    41
第四节    核保处理    54
一、核保规则    54
二、核保流程    56
三、核保权限    57
第五节    缴费处理    58
一、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业务范围    58
二、“见费出单”规定的缴费方式    58
三、有关注意事项    60
第六节    单证缮制    61
一、纸质单证    61
二、电子化单证    63
第七节    保险合同变更与终止    64
一、商业保险合同变更事项    64
二、变更申请    65
三、办理批改    66
四、商业保险批改通用规定    67
五、商业保险各类型批改规定    70
六、批改单证的打印、清分和归档    76
 
第一节    承保信息采集
一、原始资料收集
为了确保投保单的内容真实、可靠,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车辆信息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或影像资料或复印件。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可提供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货物证明书等,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后,再提供行驶证原件或影像资料或复印件。
对于已经在我公司投保,已经留存机动车行驶证的业务,在车辆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且行驶证检验在有效期内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因投保车辆跨平台续保导致无法查询承保记录的,需要提供上期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商业险及上年赔付记录及交通违章记录,否则保险人无法提供相应的费率优惠。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主资料
1、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被保险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业务需要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
3、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一致时,应提供由车主出具的能够证明被保险人与投保机动车关系的证明或契约。
“身份证明材料”说明:
A、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等;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产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承保实务规程(试点地区试行版)(78页).doc

所需圈币:75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