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费用分摊管理办法(11页).doc

已下载:8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7-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费用分摊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产品定价、经营决策、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和监管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财务信息,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费用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作业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出,包括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业务及管理费用、手续费和佣金等中介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保险保障基金和救助基金等政府基金等。
赔款支出、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分保费用支出、摊回分保费用、准备金提转差等保险费用可以直接按产品进行核算,本办法不再另外制定分摊规则。
委托进行资金运作的投资业务费用直接归入投资收益反映。
第三条  公司结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原则并比照作业成本法原理对公司业务及管理费用制定分摊规则,原则是:将耗费的资源(营业费用)分摊到产品等成本对象(险类)上,从而得到各成本对象的实际成本状况。

第二章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定义
第四条  分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的经济实质,将每项费用准确认定为直接费用或间接费用。
同时根据费用是否指认了作业,将间接费用进一步划分为已指认作业和未指认作业。
直接费用是指专为某个险类发生的、能够指认到险类的费用,即该险类的专属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不是专为某个险类发生的、不能够直接指认到险类的费用,即该险类的共同费用。
已指认作业是指在报销时可以确定到具体作业的费用;
未指认作业是指在报销时无法确定到具体作业的费用。
险类是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规定的统计分类,以及总公司规定的特殊险种的统计分解分类。
分支机构划分的层次是按照报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表中的机构层次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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