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协议(5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7-1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方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理赔后需要向债务人(即“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追偿。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诉讼方式,合法地进行代位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因案件数量尚能不确定,以实际发生委托的案件数量为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但出现和解、调解情况的,乙方应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和解、调解,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2、如实向乙方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3、为乙方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按照诉讼进程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手续及委托书,并指派专人与乙方承办律师进行联络;
4、甲方有权通过专门联络人定期及不定期的了解乙方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对某一具体案件提出特殊处理方案和特别要求的具体工作,可由专门联络人书面提供给乙方承办律师,乙方承办律师应在本协议项下予以积极配合。
6、在本合同项下,甲方可采取邮件通知的方式撤销对乙方的案件委托,自甲方撤销委托的邮件注明的撤销日期起,乙方不得对逾期客户采取任何以甲方委托名义进行的追偿行动。若甲方已收回授权,乙方无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或任何其他费用。案件的撤销委托日以甲方联络人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的委托撤销之日为准。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协议(5页).doc

所需圈币:56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