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识别调查取证规范(5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7-07-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识别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的调查取证内容、方法和分析步骤。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的识别。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 motor-vehicle driver in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驾驶该机动车的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
2.2 撞击痕迹 impact marks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其他车辆、人体或物体发生碰撞接触,在车体上形成的凹陷、褶皱、破损等痕迹。
2.3 擦划痕迹 scrape marks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人体、路面或其他物体相互接触,沿接触面切线方向相对运动而在作用部位形成的片状、线状、带状等痕迹。
2.4 附着物质 adher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人体、路面及其他物体因发生物质转移而附着于其表面的油漆、塑料、纤维、血迹、毛发等物质。
2.5 驾驶人特征损伤 driver characteristic injuries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驾驶人与其座位周边的部件相互作用形成的人体损伤。
2.6 同一认定 identification
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形成的一对或一对以上痕迹的形态学特征和附着物质的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特性的一致性比对和分析。
3 调查取证
3.1 一般要求
3.1.1 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下简称现场)时,应通过照相或录像固定车内人员的位置。因抢救等原因车内人员的位置发生变动,或人车分离的,应及时询问救援人员或当事人、证人,为确认驾驶人收集证据。证据应通过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