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管理规定(7页).doc

已下载:3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6-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行统一法人制度,强化XX保险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的集中管理与内部控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保护被保险人和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各级分支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保险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授权,指XX保险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和各级分公司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向所属职能部门和下级分支机构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行为。
授权人指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机构,被授权人指接受经营管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
第三条   授权实行逐级授权、分类授权和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    被授权人应当在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授权根据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方式;根据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授权和转授权两种方式。 

第二章    授权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   被授权人的主要负责人是被授权人授权经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被授权人的授权经营管理工作;
(二)正确行使授权权限,不滥用授权或超越授权;
(三)定期向授权人报告授权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法律部门)负责公司授权经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基本授权文件的起草、修订及审核; 
(二)审核特别授权申请的合法合规性;
(三)开展授权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配合本级法律部门开展授权经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与授权事项相关业务的日常管理; 
(二)提出基本授权建议;
(三)对特别授权申请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内容进行审核,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完整;
(四)对自身职能范围内授权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    基本授权
第九条  基本授权指总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范围内,对所属职能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从事一般经营管理活动的授权。
第十条  基本授权以授权书的形式办理。授权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授权人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
(三)授权内容;
(四)授权期限;
(五)授权时间;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授权人有权根据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需要,对被授权人的基本授权进行实时变更。
第十二条  被授权人发生下列情况时,授权人应当对被授权人的基本授权进行变更: 
(一)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二)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开展未经授权的业务;
立即下载 立即收藏

某产险公司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管理规定(7页).doc

所需圈币:55

您的剩余圈币为:0

立即下载

付费方式

优惠价300

了解会员详情>
取消 确认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