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招标(询价)书(10页).doc
已下载:0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7-04-17
第一部分 客户基本情况
一、 客户情况简介(如招标,一般提供客户名称)
(一)客户企业类型:大型国有集团企业,是国内最大的建筑类企业之一。
(二)此次参保人员:客户集团总部的600名在职员工,主要从事集团内部及下属企业的管理。
二、 客户基本需求
(一)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以公司的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起到激励和保障相结合的作用。
(二)为适应国家社会体制改革,欲在短时期内在养老、医疗、意外等方面逐步完善企业员工福利保障体系。
(三)客户经济效益较好,在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过程中,客户最看重的是保险公司的服务和信誉。
第二部分 保障内容要求
一、 保障内容要求
(一)保险期间
本保险期期限为一年。具体保险期间为:20XX年1月1日零时到20XX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二)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一、 客户情况简介(如招标,一般提供客户名称)
(一)客户企业类型:大型国有集团企业,是国内最大的建筑类企业之一。
(二)此次参保人员:客户集团总部的600名在职员工,主要从事集团内部及下属企业的管理。
二、 客户基本需求
(一)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以公司的持续发展为前提,以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起到激励和保障相结合的作用。
(二)为适应国家社会体制改革,欲在短时期内在养老、医疗、意外等方面逐步完善企业员工福利保障体系。
(三)客户经济效益较好,在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过程中,客户最看重的是保险公司的服务和信誉。
第二部分 保障内容要求
一、 保障内容要求
(一)保险期间
本保险期期限为一年。具体保险期间为:20XX年1月1日零时到20XX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二)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