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电有限公司供电线路洪水受损事故保险公估报告(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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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估报告

XX保公报字XXXXX

我公司受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省公司(以下简称XX保险XX省公司)委托(参见保险公估委托书),对XX省电力公司XX市农电有限公司的供电设施山洪受损事故进行查勘、检验、估损。

一、保险签单情况
1、被保险人:国网XXXX市供电有限公司 
2、保险财产座落地址:XX市政治辖区内
3、保险单号:
4、保险险别: 
5、保险金额:
6、保险期限:20XX年XX月XX日00时起至20XX年XX月XX日24时止
7、免赔额:每次事故相对免赔额CNYXXXXX
8、扩展条款:
重置价值条款:经双方同意,若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则适用下列约定:
(一)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对受损保险标的进行重置。
重置是指:
1、替换、重建保险标的;
2、修理、修复保险标的。
无论采用上述那一种方式,目的是是保险标的的受损部分经过重置后达到其全新时的状态。
(二)若遇下列情况,保险价值变更为出险时的市场价值:
1、被保险人没有合理的原因和理由而推迟、延误重置工作;
2、被保险人没有对受损保险标的进行重置;
3、发生损失时,若存在重复保险且其他保险合同没有按重置价值承保。
放弃比例分摊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视本保险合同为足额投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不做比例分摊,若本保险合同所列标的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分别计算之限制,但保险期间内累计赔偿金额仍以总保险金额为限。
9、特别约定:
保险金额按20XX年XX月资产确定,已入固定资产帐的资产按账面原值价值确定,流动资产、存货按账面余额确定,暂估入账的资产按暂估金额确定;已投产但尚未入账的资产按工程概算为基础估价确定,待竣工决算完成后按决算金额调整保险金额;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根据财产情况估价确定保险金额;在建工程承保范围包括在建工程续建、工程物资、已完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项目,由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保险财产,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保费的确定方式:(在建工程+工程物资)×75%×年费率。按上述标准确定的保险金额双方同意视同足额投保,保险人在赔付时不适用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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