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责险开展意义和原则(2页).doc

已下载:5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3-06

一、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国家加大了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由于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食品安全问题仍处于多发、频发期,食品安全治理任务艰巨。由于食品安全危害的客观存在,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赔偿、转移也提出了更多需求。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规定了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食品生产经营者面临的责任风险也将越来越大。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我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对风险的认识不足,主动投保意识不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会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造成消费者索赔难,影响社会稳定。如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造成了“厂家肇事,政府买单,纳税人出钱”的局面。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有利于加速推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公众利益;有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分担民事赔偿风险,促进键康发展;有利于减轻政府事故救助负担,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安定;有利于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以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协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试点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推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是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试点地区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好政策引导,要从实际出发,紧贴群众需求,按照所选试点行业,明确责任,协同推进。要积极研究制定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诚信体系评级等多种推动政策,科学谋划,务求实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强制推动、应保尽保的原则。由于相应的倒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加上企业保险意识缺乏,以及成本费用方面的考虑等多种原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主动性不够。因此,从维护公众利益,保护企业自身,保持社会稳定,履行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选取琼海市作为首批试点机构。对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强制试点范围的行业企业,应按照强制投保的方式,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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