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手册(11页).doc
已下载:4 次 是否免费: 否 上传时间:2017-02-13
致××员工
×××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由×××保险公司承保。
简要介绍×××保险公司。
为了使您能够更好地享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公司及×××公司保险顾问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编制本手册。
本手册是对×××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的说明,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内部有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制度或向有关人士进行咨询。
目 录
1、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2、 您的保险期限是多少?…………………………………
3、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5、 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内容是什么?………………………
6、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内容是什么?……………………
7、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内容是什么?…………………
8、 意外事故发生后,就诊时应注意什么?………………
9、 如发生急诊,未在规定医院进行治疗,如何处理?…
10、 如何进行理赔?………………………………………
11、 在进行意外伤害理赔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12、 如何咨询此项保险相关事项?………………………
为客户编制的客户手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1、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答: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1)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 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3)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的原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结果。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残疾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和误工给付等。
2、您的保险期限是多少?
本次本保险期限为:××年×月×日零时~××年×月×日24时。
3、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自愿性、营利性的商业保险。即被保人因遭遇外来突然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或因而残废、死亡时,依照合同契约条款的规定,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保险费全由投保人负担,国家不给补贴,属金融企业的商业活动,不具社会保险职能。
工伤社会保险,实行“无过失赔偿”或“无责任赔偿”原则,是一种法定强制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它实行“差别费率制”和“伤残等级制”,始终把坚持“大数法则”统筹基金、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的原则放在首位,具有很强的保障性,是实现工伤预防、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由×××保险公司承保。
简要介绍×××保险公司。
为了使您能够更好地享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公司及×××公司保险顾问XX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编制本手册。
本手册是对×××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的说明,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公司内部有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制度或向有关人士进行咨询。
目 录
1、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2、 您的保险期限是多少?…………………………………
3、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4、 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5、 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内容是什么?………………………
6、 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内容是什么?……………………
7、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内容是什么?…………………
8、 意外事故发生后,就诊时应注意什么?………………
9、 如发生急诊,未在规定医院进行治疗,如何处理?…
10、 如何进行理赔?………………………………………
11、 在进行意外伤害理赔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12、 如何咨询此项保险相关事项?………………………
为客户编制的客户手册应包含以下内容:
1、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答: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1)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 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3)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的原因,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结果。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残疾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和误工给付等。
2、您的保险期限是多少?
本次本保险期限为:××年×月×日零时~××年×月×日24时。
3、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自愿性、营利性的商业保险。即被保人因遭遇外来突然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或因而残废、死亡时,依照合同契约条款的规定,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保险费全由投保人负担,国家不给补贴,属金融企业的商业活动,不具社会保险职能。
工伤社会保险,实行“无过失赔偿”或“无责任赔偿”原则,是一种法定强制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它实行“差别费率制”和“伤残等级制”,始终把坚持“大数法则”统筹基金、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的原则放在首位,具有很强的保障性,是实现工伤预防、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