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产险公司个人代理营销管理办法(43页).doc

已下载:8 次 是否免费: 上传时间:2017-02-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多元销售体系,促进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个人代理人管理规定》、《个人代理人诚信记录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代理人”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与公司签订个人代理合同并取得手续费或佣金的个人。
交叉销售渠道的个人代理人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个人代理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  个人代理营销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直销业务部是公司个人代理营销管理的最高职能部门。分公司销售管理部是分公司开展个人代理营销工作的管理部门,须配备有丰富营销管理经验和较强管理能力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保险个人代理团队、代理人员和代理业务进行管理。
分支机构个人代理营销管理部门除指导和管理本级营销工作外,还应按公司管理层级形成业务上的管理和指导关系,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实施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分支机构个人代理营销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落实监管部门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督所辖系统和本级个人代理人的展业行为;
(二)制定和完善所辖系统和本级个人代理团队及营销人员管理有关制度、培训计划和营销发展规划;
(三)加强市场调研,制订所辖系统和本级个人代理团队营销年度计划、营销企划、促销活动方案;
(四)负责统计辖内保险个人代理团队及个人代理人情况、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并定期向监管部门及上级公司报送;
(五)负责指导和组织所辖系统和本级个人代理人的资格考试、团队主管选拔、教育和培训工作并逐步建立个人代理团队培训体系;
(六)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所辖个人代理人的合同签订、档案管理、考核、评定、晋级及激励工作;
(七)营销产品的筛选、包装和建议性开发。
第六条  分支机构应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按个人代理人一定编制数量组建个人代理团队,个人代理团队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团队筹建、招募、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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